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工程招标

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10-19
3 次浏览

招标公告@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XS-ZB-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博文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博文中学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所需的相应品类;投标人自行生产所供食材的,须同时提供对应品类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

1)依法进行零申报的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之一:加盖税务机关受理章的零申报表,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络申报页面截图。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因政策原因延期缴纳的投标人,应递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延期缴纳证明。

4)成立不足规定期限的新设单位,可按其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尚未发生纳税或社保缴纳义务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人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打印存档。两个及以上非联合体投标人记录信息相同的,按其中不利于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结果认定。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参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活动;因本项目已整体预留份额,不再执行评审价格扣除):

A.《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标的为食材配送服务,按照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承接供应商企业类型认定,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并对声明内容真实性负责。

B.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均无法提供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的售价为500元/包。1.每日9:00-11:00,14:00-16:00(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携带现金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以核对登记信息: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