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十五中学直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枣庄市第十五中学直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Y-CG-20261017)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
一、招标条件
本枣庄市第十五中学直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5万元,招标人为枣庄市第十五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枣庄市第十五中学直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枣庄市第十五中学直饮水机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的竞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及时间:现场报名及确认;
1.1时间:自2026年10月19日10时00分起至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2提交材料:供应商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枣庄市进行现场报名,逾期报名或提交材料的,不予接受报名:(以下材料准备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报名);
(2)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下述两个网站相关栏目输入投标人名称后的具体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a.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b.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场报名登记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的资格后审为准。以上资料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现场报名。
2.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