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北京第七实验学校义教部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公告:北京第七实验学校义教部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Y-ZB02-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平谷区
一 、招标条件
本北京第七实验学校义教部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平谷区国农港学校。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供能面积约43331 .49平方米(此为需供热供冷的面积,最终供能面积以实际发
生 为 准 ,含增高,不包含车库面积),项目设计冷负荷3572kW, 项 目 设 计热负荷2522kW, 冷热源系统形式采用100%地源热泵的能源形式。光伏系统总装机面积约3195m³, 装 机 功 率796.90 kWp。( 以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第七实验学校义教部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001北京第七实验学校义教部综合能源社会化投资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 合同项 下采购;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融资、投资能力,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 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具备近三年(自2023年10月1日至投 标截止日止)实施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同类新能源项目业绩(包括热泵系统、冷热相关新能源系统等),且投资或建设或运营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 、递交截止时间: 2 0 2 6 年 1 1 月 0 6 日 0 9 时 3 0 分
六、开标时间:20 2 6 年 1 1 月 0 6 日 0 9 时 3 0 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 1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平谷区西起兴泽东路,东至洳白南路,北起平谷西大街 绿化带,南至鲁各庄北二街。
1 . 2 规 模 : 供 能 面 积 约43331. 49平方米(此为需供热供冷的面积,最终供能面积以实际发 生 为 准 ,含 增 高 ,不包含车库面积),项目设计冷负荷3572 kW, 项目设计热负荷2522 kW, 冷 热源系统形式采用100%地源热泵的能源形式。光伏系统总装机面积约3195m², 装 机 功 率796.90 kWp。( 以实际并网装机容量为准)
1 . 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供热供冷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地源热泵机组、冷热源工艺系统、 定压补水装置、 软 化 水 系 统 、冷热计量装置、地埋管系统等)、光伏发电系统(包括组件及 逆变器等设备的安装、并网)、智慧能碳管理系统(包括冷热电碳综合管理运营功能开发,校园配电室智能化升级,满足北京市地标DB11/T527-2021) 等投资建设运营。
1 . 4合作期限:(1)建设期:建设期的计划开工时间安排需依据经招标人批准的项目总体 施工进度安排制定,确保主体开工时间,建设期自双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其中室外工程2027年3月30日完成,室 内 设 备 安 装 及 调 试 2 0 2 7 年 5 月 3 0 日 完成。
(2)运营期以本项目全面投入使用的供能之日起计算20年,共计240个月(运营期不含
建设期)。供暖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供 冷 季 每 年 5 月 1 5 日 至 9 月 1 5 日 , 需根据招标人的实际供能需求调整供暖供冷 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运营期不含建设期,运营 期满后无偿移交项目所有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的,方可于2026年10月17日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2 .2领取文件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事项必须明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概不退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
3 . 2递交地点:北京市平谷区
3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