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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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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2026-AIC-0002,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6-23309),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库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1.2项目编号:2026-AIC-0002

1.3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6-23309

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库进行采购。会计师事务所库内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公司要求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财务尽职调查(包括用于判断目标公司的财务规范性、财务内控情况、各科目合理性、重点科目核查、资产负债结构及其变动、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等方面)并出具尽调报告,提供工作底稿及索引。(2)提供财务分析及咨询意见,提供相关预测/测算模型等,参加投资项目相关会议讨论。本次采购合同期内总体采购金额预估为980万元,其中第一年约490万元,第二年约490万元。本合同金额仅为招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限内向投标人采购的预估金额,乙方不以此作为要求招标人采购产品/服务的依据。双方以招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限内实际采购内容为结算依据。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1.5服务期:2年,与入库供应商分别签署为期2年的服务合同,协议中约定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入围价格、信息保密等内容。

1.6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6.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确定5名中标人。供应商选用规则:对入围的5家供应商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名分配份额,份额依次为24%:22%:20%:18%:16%。

1.7付款方式:供应商完成投资项目专项服务,提供正式工作成果(例如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签署版、工作底稿及索引、预测/测算模型等)并经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公司支付对应阶段的服务费,每个项目单独结算、付款。

1.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经济报价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查询截图。(如是分所进行投标,则须提供总所的授权投标证明,格式可自拟)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司法仲裁机构认定为串标、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投标人未处于被信用中国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 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开信息为准)。

2.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

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全行或本区域供应商禁用名单及或供应商退出名单中(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2026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6年6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8.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1日17:00。

4.2.3现场缴费:携带本公告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文件,填写报名信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纸质版招标文件将在投标人缴费成功后寄出)。

4.4投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05日09时20分。逾期提交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