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2 处金融营业网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2 处金融营业网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GCZB2026-06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2 处金融营业网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93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计划投资 27.9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2 处金融营业网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2 处金融营业网点监控、报警设备采购安装工程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承诺书);
(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新疆区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盖章盖章承诺函);
(4)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企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改革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https://j.jszyj xsls. gov.cn/)核查有效的截图);
(6)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区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报送手续;具备在新疆区内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工程相应发票能力,具备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 5 日内签订合同,具备在正常条件下 5 日内开具工程相应发票,并且在新疆区内有有效的固定的办公场地(附承诺书);
(7)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并在本单位注册,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8)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具备至少两项银行金融营业监控、报警施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所有材料缺一不可);
(9)其他说明: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投标人承诺(附承诺书):
1、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须购买建筑工程施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投标人中标后应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在 20 日内无偿、免费办理完成承揽项目的建设手续,以及公安、消防等项目审批手续等等,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如中标人不能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办理手续,建设单位(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施工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投标人中标后如不能按照要求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同中标人解除合同并按照评标结果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参与并中标 2 个以上(含 2 个)标包,因不能按要求履行其中任何 1 个合同,招标人有权同中标人解除合同,并视情况限制、终止中标人其他标包合同执行或解除合同。
(11)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甲方指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用于邮政支付资金的回款账户(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1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报名资料及后续投标过程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可靠,如出现弄虚作假,则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附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6.1、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每天上午 10 时 30 分至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乌鲁木齐市
6.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6.4、招标文件费:500 元(售后不退)
6.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领取文件时需单独提交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