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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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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招标公告)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TJC-2026-10-1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商业3.0元/月/平方米 住宅1.6元/月/平方米,招标人为新疆伟泰科技置业有限公司拜城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拜城县伟泰智慧小区(二期)-(二号地块)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 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9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后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七、其他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 注: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通过。(以上资料以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