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招标公告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114.280218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二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包括餐饮管理服务;
3. 投标人近五年(2021 年 09 月 01 日起(含)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合同额 800 万元(含)以上的食堂承包服务业绩;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失信惩戒名单;
8. 投标人承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全体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设备维修人员应具备有效的电工作业和制冷设备安装修理操作证;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到 2026年10月2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1.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2. 最高投标限价:31142802.18 元。
特殊说明:王佐停车场食堂暂不接管,待食堂接管且正式运营日起计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3. 服务期限:2027 年 1 月 1 日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36 个月)
特殊说明:由于本项目服务周期较长,为保证服务质量,招标人会对投标人 2027 年度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以此评价结果作为 2028 年可否继续履行的依据,依次类推直至合同期满。投标人综合评价结果合格(80 分及以上),双方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执行。投标人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80 分以下),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后续执行中,招标人可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签订合同,也可重新招标。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 2 标段。
1)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西堤段区食堂、四惠东食堂、土桥段区食堂、郭公庄段区食堂)(第 1 标段)。
2)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第 2 标段)。
5. 招标范围:
负责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二分公司所属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完成各个食堂所需的日常餐饮服务、应急保障服务;同时负责食堂低值易耗品采购,食堂炊事机械、制冷设备及厨房灭火装置维保及各单位送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用户需求书)。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被授权人开具公告发布前投标单位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7.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被授权人开具公告发布前投标单位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8. 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分别为:
(1)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西堤段区食堂、四惠东食堂、土桥段区食堂、郭公庄段区食堂)(第 1 标段)。
(2) 2027-2029 年段区食堂餐饮服务(古城段区食堂、王佐停车场食堂、阎村段区食堂、石门营段区食堂)(第 2 标段)。
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项目中均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则选取该投标人各项目最终评标报价金额较高的项目确定为中标人,该投标人须出具其余未被选取项目的自愿放弃中标函,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未被选取项目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递补为该项目中标人。
9. 招标文件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10.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