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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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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ZQ-ZC-FW26060-JZ)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资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项目,对维保设备清单所列内镜图像处理器主机、冲洗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设备提供整机全保维保服务,覆盖原厂全新配件、维修工时、设备往返运输、内镜消毒、气密性检测、上门巡检、技术培训、税费等全套服务。维保周期内无任何额外增收费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10月15日 09时00分 到 2026年10月2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获取本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到现场报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ZQ-ZC-FW26060-JZ

2. 项目名称: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28万元。

5. 最高限价(如有):2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完成对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富士消化内镜设备维保项目,对维保设备清单所列内镜图像处理器主机、冲洗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等设备提供整机全保维保服务,覆盖原厂全新配件、维修工时、设备往返运输、内镜消毒、气密性检测、上门巡检、技术培训、税费等全套服务。维保周期内无任何额外增收费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1年1签,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一次。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12. 面向中小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获取本磋商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到现场报名。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7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3. 凡购买了采购文件且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家数不足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人代表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好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