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招标编号:NBZSXY-CLF-202610)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一、招标条件
本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报价375.77万元,招标人为慈溪市浒山街道新西社区惠康府1-15号楼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项目编号:NBZSXY-CLF-202610),项目为慈溪市东区13-15号地,由宁波融创悦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地处慈溪市浒山街道横河路与解放南路交汇处。地块东至新城山路,南至教场山南路77弄,西至上房路,北至解放西路;于2021年12月31日交付。小区共有住宅354户,商铺42间,总建筑面积90796.55平方米,当期入住率76%,绿化面积11557.51平方米,配备电梯35台,设2个人车混行门岗。小区业态包含高层(1/2/3/4/5/6/7/8/10/12/13/14幢,330套)、叠墅(洋房,9/15幢,24套)以及42间商铺;配套有物业管理用房299.59㎡,物业办公用房256.5㎡。原预收物业费标准:高层、叠墅(洋房)3.5元/㎡/月(含能耗),商铺4.9元/㎡/月;地下产权车位631个,预估停车费年收入454320元,47个地面临时车位预估年收入100000元,另有地下人防车位27个,能耗等35台,设2个人车混行门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慈溪市浒山街道惠康府1-15号楼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被监管部门、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
(二)竞选单位及企业法人均为无合同违约及未遵守合同等造成不良诚信行为,重合同,讲信用。
(三)能承诺建立财务制度,单独设置公用账户,费用独立账号进行核算和收款。
(四)能承诺严格按照管理规约、业主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工作,维护全体业主利益,协助业委会解决房屋、公共配套设施等遗留问题,同时,有效调解邻里矛盾。
(五)竞选单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至少有3个且单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实际在管住宅项目,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六)能承诺15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到位(不接受保函形式)。
(七)物业管理人员不得外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绿化主管、客服主管、管家、行政人员等。
(八)竞选单位不得为挂靠企业,不接受联合体竞选,竞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竞选。如一票发现,选举单位有权决定在任选的任何阶段均可采取取消资格。(如选举方发现该企业被发现有挂靠行为,则直接取消该企业选举并没收竞选保证金,如公示过程中被举报发现挂靠行为的,则直接没收履约保证金,无条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九)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2年(含)以上同类住宅小区管理经验且无行业信用等级不低于宁波市A级项目,项目经理不得兼职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向选聘单位书面告知并经过选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经理出现不称职情况的,选房后,若竞选单位提供的人选仍未达到要求的,扣除履约保证金3万元。
(十)本项支付的竞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大会会务费、选聘代理费用,承接查验费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支持网上报名,有意向的单位可将报名资料电子扫描版本发送至邮箱,并支付电话报名费。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标题格式:惠康府1-15号楼报名材料+公司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开标,符合报名资格的物业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慈溪市1-15号楼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慈溪市浒山街道新西社区惠康府1-15号楼业主委员会委托进行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代理工作,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声明】
(一)本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采用公开报名的形式进行,若有符合条件的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有3家及以上的,将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均提交业主大会会议(根据报名顺序抽签决定排序),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二)若第一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票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产生了1家中选企业的,则不再举行第二轮业主大会会议。
(三)若第一轮业主大会未产生有效结果,不能产生1家中选企业的,则根据业主大会结果按得票数高低最终产生2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所产生的2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再次提交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进行投票,最终产生1家中选企业。
(四)若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少于3家的可进行适当延长报名,延长次数不超过2次,最终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少于3家(含)。
鉴于此次竞选进入人的竞聘活动带有一定的隐性、随机性性质,考虑到公众认知角度以及招投标相关术语出现更加容易理解,因此在文件以及此活动当中可能会采用一些招投标术语,采用专业术语不完全等同于本次活动的每一次法定程序的招投标。
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新物业服务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为3年(第一次签订3年)。
(二)管理模式:本项目物业服务采取包干制模式。
(三)合同期内每半年1个月,由业委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对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物业服务满意度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满意度考核结果应用:满意率大于等于75%的,合同继续履行,不足之处完善,并向选聘方书面反馈;满意率70%以上不到75%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万元(50000元);满意率65%以上不到70%的,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万元(50000元),满意率低于65%或甲方未收到满意的书面服务合同主要条件,甲方另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提前解除物业合同,当履约保证金金额低于7万时,乙方在一个月内补足至15万。
(五)小区停车场库中甲方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除管理费收入及相关税费(不含乙方自身的企业所得税和经营活动无关的税费)后的利润30%部分归乙方用于小区日常维护,70%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
(六)物业合同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标准参照《宁波市住宅小区星级物业服务导则》,最终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二、参选企业必须承诺以下事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有关物业选聘的业主大会会务费、选聘代理费用、承接查验费等由最终中选企业承担(须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以上参选文件承诺为强制性条件,报名企业需符合这些条件才能报名通过,如出现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参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一)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渠道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符合参选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报名并按时间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企业均提交业主大会会议(根据报名顺序抽签决定排序)。
(二)参选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整(须在2026年10月22日16时前交至业委会账户),未交纳参选保证金的视作放弃本次竞选,未中选企业参选保证金会缴纳于新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参选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注明:惠康府1-15号楼参选保证金)
(三)第一轮业主大会未产生有效结果的选中单位签订合同后或第二轮业主大会表决的中选单位合同签订后,由慈溪市浒山街道新西社区惠康府1-15号楼业主委员会缴纳的保证金15万元,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选资格。
四、确定中选企业办法:
(一)本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采用公开报名的形式进行,若有符合条件的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至少有3家及以上的,将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均提交业主大会会议(根据报名顺序抽签决定排序),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
(二)若第一轮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票数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产生了1家中选企业的,则不再举行第二轮业主大会会议。
(三)若第一轮业主大会未产生有效结果,不能产生1家中选企业的,则根据业主大会结果按得票数高低最终产生2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所产生的2家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再次提交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进行投票,最终产生1家中选企业。
(四)若报名的物业服务企业少于3家的可进行适当延长报名,延长次数不超过2次,最终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少于3家(含)。
业主大会会议投票表决的结果应根据相关程序现场统计,选聘物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五、其他事项:
我单位将对所需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查询日期须自报名开始之日起)、自签署项目合同至今(须满足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至少有3个且单个项目不低于10万元的实际在管住宅项目)、承诺书(承诺物业管理人不得外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绿化主管、客服主管、管家、行政人员等)、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应有2年(含)以上同类住宅小区管理经验且其行业信用等级不低于宁波市A级项目,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若确需更换的,须向选聘单位书面告知并审批过后方可实施。项目经理出现不称职情况的,选房后,若竞选单位提供的人选仍未达到要求的,扣除履约保证金3万元。承诺15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承诺支付物业选聘相关费用)。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需有联系电话。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