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J-DWZB-202607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8.686133万元,招标人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项目规模为不含税预算4019681.22元,含税预算4260663.19元,税率13%或6%。其中,硬件部分预算为不含税1485130.50元,含税1678209.44元;软件部分预算为不含税2865342.72元,含税3037253.75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基本条款: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由其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只允许其中一家以该法人名义投标或以该法人名义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否则同一法人的参与无效。
2.2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能够证明本年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项下金额(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中采购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中采购合同的金额。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合同时间为双方签订盖章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调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和参与本项目现场报名的自有员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2.10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投标资格。
2.1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击通项目管理人员代理(非管理员),需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含电子邮箱的联系电话及邮箱的扫描件)等资料按要求提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完成投标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七、其他
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DJ-DWZB-2026076),招标人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项目规模为不含税预算4019681.22元,含税预算4260663.19元,税率13%或6%。其中,硬件部分预算为不含税1485130.50元,含税1678209.44元;软件部分预算为不含税2865342.72元,含税3037253.75元。
1.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湖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承蒙智慧园区软件平台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智慧园区安全、应急系统基础硬件平台服务、管理服务、设备运维服务、数据中台服务、数字孪生建模服务和业务管理系统服务等。
1.3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4 中标人数量及份额:1家,份额100%。
1.5 开发周期:350天。
1.6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不含税4019681.22元(最终得分最高限价作为含税最高限价)。其他分包最高限价为不含税3865342.7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由其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只允许其中一家以该法人名义投标或以该法人名义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否则同一法人的参与无效。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能够证明本年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项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单项合同项下金额(如提供订单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内容页、金额页、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协议中采购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并以订单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中采购合同的金额。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合同时间为双方签订盖章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的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如经调查存在转包、分包行为,将取消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8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和参与本项目现场报名的自有员工(合同制、派遣制)无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2.10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文件,将取消项目投标资格。
2.11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条件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击通项目管理人员代理(非管理员),需加盖公章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含电子邮箱的联系电话及邮箱的扫描件)等资料按要求提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完成投标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09时00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韩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