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2026-2029年食堂送餐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2026-2029年食堂送餐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分公司2026-2029年食堂送餐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TS261021-138838),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9年食堂送餐车运输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2026-2029年食堂送餐车运输服务项目
1.000
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市际包车客运及以上类别资质(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1.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根据所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无
3.1.5其他要求。
(1)1必须承诺本项目聘任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失信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司机有3年及以上驾驶经历。2.必须承诺在2024年8月1日以来未发生任何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重大法律纠纷和未有失信执行人记录。3.必须承诺中标后30日内在茂南区设立本地化服务机构。4.必须承诺不得以受让、借用、涂改、盗用、伪造资质证书、图章、图签、签名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串通参与招投标活动。5必须承诺遵守本项目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的要求。6.必须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所有车辆须按营运车辆购置保险。(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0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10月11日20时0分至2026年10月16日2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9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