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
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
(招标编号:LNBF20261009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沈阳静态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律师服务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并取得主管司法局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对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存在多个分所的,仅接受总所或其中 1 家分所参与本项目。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4、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邮件主题“xxx 项目”,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最高预算:500 万元
本项目主要依托律师服务对公司路内泊位停车欠费进行催收催缴并对案件进行梳理归档。(详见征集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