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招标公告
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60971-246/G)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城幸福(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聊城赤泥综合利用绿色智慧产业项目(一期四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https://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的承揽范围需要的资质等级类别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各方权利、责任、义务。
⑦联合体牵头人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视为联合体成员所做出的法律行为,联合体成员对联合体牵头人做出的所有的法律行为均承担连带责任。中标费用的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收到的款项视为联合体成员收到的款项,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成员履行本合同中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如联合体牵头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成员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⑧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1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相关资料信息到邮箱(邮箱中注明项目名称、潜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证明及现场获取所需的资料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息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需以牵头企业名义获取招标文件,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联合体有关要求执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招标文件时的信息资料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