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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长春市口腔医院遴选口腔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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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长春市口腔医院遴选口腔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GJ-ZCHW-26286/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口腔医院遴选口腔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口腔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第二包 检验试剂耗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第二包 检验试剂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遴选口腔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YGJ-ZCHW-26286/02;

1.2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遴选口腔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投标报价须报单价,单价超出预算价格的,投标无效;

1.5采购需求:

工作包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遴选家数 备注

第二包 检验试剂耗材 1批

(中标后按实际需求量产生)详见采购技术需求 遴选1家成交供应商 因无法确定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时以中标单价为结算依据。

1.6供货时间:订货后国产耗材3日内,进口耗材5日内;

1.7合同履行期限:1年;

1.8质量要求:送货时需提供随货通行单、该批次产品质检报告、合格证、发票等,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本项目各采购包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或备案编号告知书,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④各采购品若未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③证明材料;

⑤如涉及进口产品如涉及进口产品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采购技术需求中其他投标产品如涉及包,可在中标后签订协议时提供国内逐级授权。

⑥如提供的投标产品为中标平台采购的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平台ID码及27位医保编码,所投产品未在平台采购的需提供27位医保编码,如无医保编码的产品标记无。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采购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

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8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