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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中电智安2026年数联城市一体化治理研发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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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智安2026年数联城市一体化治理研发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电智安2026年数联城市一体化治理研发外包项目,(招标编号:CQCGXM202609290003001001),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己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电智安2026年数联城市一体化治理研发外包项目

1.2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的规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招标内容:中电智安2026年数联城市一体化治理研发外包项目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含税):850元/人天

备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说明:

(1)服务地点:重庆市

(2)本次招标为不带量采购,框架预估含税金额23400000元(含税),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结算为

准。

注:本项目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

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3)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12个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目;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目;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保修期: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的保修期为项目终验之日起[24]个月。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中电智安

2026年数联

数联城市一

按甲方要

1

城市一体化治

体化治理研

理研发外包项

发

求

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0元人民币/人天(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平台开发或软件开发类)业绩证明材料,且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人员至少20人(其中包含项目管理人员至少5人、开发相关工程师至少15人)

注:须提供人员名单及对应人员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6年6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管理人员须由投标人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其他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投标人的代缴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8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

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

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09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藏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00秒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