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发布】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6-09-24
102 次浏览
(招标编号:NKJS-LLCGSQZX-CL-20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1.694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钢筋、ALC条板、叠合板、及其它零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合同文件的其他约定及根据图纸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优先采用对应官方小程序内置扫码功能进行核验,若二维码无法识别,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营业执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查询;
书面承诺:(1)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信用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信用承诺。)(2)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参加投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承诺。
参加开标会人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复印件。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协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工程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1.694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农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钢筋、ALC条板、叠合板、及其它零星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合同文件的其他约定及根据图纸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设计之都核心区柳林街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B地块(社区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优先采用对应官方小程序内置扫码功能进行核验,若二维码无法识别,须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对营业执照有效性、真实性进行查询;
书面承诺:(1)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信用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信用承诺。)(2)投标人须提供未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投标文件,或未在参加投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承诺。
参加开标会人员: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复印件。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协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工程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