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ZB-(WJC)2026-041)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春秋季小学校服:125元/套、春秋季中
学校服:135元/套。,招标人为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学生采购春秋季校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
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E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
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
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
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
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政府采
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
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
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
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c
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09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ZB-(WJC)2026-041
2、项目名称:中宁县大战场镇九年制学校等三所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春秋季小学校服:125元/套、春秋季中学校服:135元/套。
最高限单价:春秋季小学校服:125元/套、春秋季中学校服:135元/套。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数量 最高限单价(元/套)备注
春秋季小学校服为学生采购春秋季校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
125元/套 数量以学校实际购买人数为准
春秋季中学校服 为学生采购春秋季校服,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
135元/套数量以学校实际购买人数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完成校服交付。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G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
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
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
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
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
单
S
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
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
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
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相关文件规定,政府采
E
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
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
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
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E
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c
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6)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承诺书;(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需出具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
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4:30-
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报名登记表中要求的报名资料准备齐全,资
料齐全后联系代理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登记表。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