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目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且
2.2实施地点: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官方评审结果公示(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为止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98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
业、在册)状态,提供营业执照。
3.12人员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固定的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包含[1]名项且负责
人及[不少于2名资深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主导过至少[3个同类成功案例:核
心业务骨干须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备完整的高企材料梳理、改进辅导及审查应对经验。项且实施期间,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否则视为违约。
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完全满足上述人员配置及经验要求,且中标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更换
人员,否则按违约处理。
3.2木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木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09-17 20:00至2026-09-20 20: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50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113: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