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且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天津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且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木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高新技术企业材料梳理与改进辅导服务项目2.2实施地点:中汽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官方评审结果公示(以主管部门公告为准)为止:
2.4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人民币19800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木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提供营业执照。
3.1.2人员要求:乙方须为本项目组建专属、固定的服务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及【不少于2】名资深业务骨干。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主导过至少【3】个同类成功案例;核心业务骨干须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并具备完整的高企材料梳理、改进辅导及审查应对经验。项目实施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否则视为违约。
供应商须出具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完全满足上述人员配置及经验要求,且中标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更换人员,否则按违约处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09-1720:00至2026-09-20 2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500元人民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09-2113: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