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BY-FW-202605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25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2.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政策功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如由律师事务所分所参与投标,须一并提交总所正式授权文书,文
书中需明确约定由总所全权承担本次投标活动及后续合同履约全部法律责任与经
济责任,并附总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总所与其下设分所
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6日17时3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100元/本收取费用(缴纳后不退)。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或携带以下材料至南京市
(1)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份并加盖公章);注:邮件发送时注明单位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
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邮箱发送、纸质版顺丰邮寄),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供应商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付款账号通过邮箱发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须将获取磋商文件的付款记录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9日14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项目编号:JSBY-FW-20260562.项目名称:南京市宁工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
心代偿案件(13笔)诉讼追偿专项法律顾问采购项目3.采购需求:南京市宁工创
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就13笔追偿案件采购法律服务机构,提供诉前准备、诉讼代理、
强制执行及非诉增值配套全流程服务,要求律所满足相应准入资质,配置固定专项
团队,实行按件收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内容见本磋商
文件第四章)4.预算金额:10.25万元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0.25
万元。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项下所有案件全部办理完毕
为止。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媒体发布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zhabiabu86@163.com
联系人: 钱 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bia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