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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关于2026年度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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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招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SDLZB2026078)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供应商提供智慧食堂设备。同时,免费提供配套软件系统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项目管理、数据统计等服务。智慧食堂设备类型具体为:手持食堂消费机、普通收银机(连体)、桌面立式单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壁挂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卧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立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双机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单机芯)、入库结算一体机,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智慧食堂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及所投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应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智慧食堂设备相关业绩合同1个。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供应商近3年(2023年7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6日 17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 17时00分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4时00分

七、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MSDLZB2026078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供应商提供智慧食堂设备。同时,免费提供配套软件系统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项目管理、数据统计等服务。智慧食堂设备类型具体为:手持食堂消费机、普通收银机(连体)、桌面立式单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壁挂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卧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立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双机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单机芯)、入库结算一体机,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智慧食堂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采购模式:定价采购(价格有效期最长2年,2年内需发起价格更新)。

入围数量:3家。

说明:确定入围供应商应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供应商(此处指最终入围供应商)应不少于两家,入围供应商的数量比例不得低于20%(即最终评标/评分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占评标/评分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人承诺在该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在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应主动或接受采购人主动发起选型入围范围更新,所有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更新后的价格及服务标准签署补充协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投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应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智慧食堂设备相关业绩合同1个。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供应商近3年(2023年7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