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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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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202607010


2、项目名称: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0000.00元


最高限价:84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QSZB202607010


郑州市商贸管理学校宿舍管理服务项目


840000.00


84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以下评审要素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根据校方政教处(或校方指定的其他部门)协调安排,负责住校生宿舍的内务、纪律、出操、就餐、集会等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就寝、课间操、生活秩序等半军事化管理服务工作,并承担学生生活服务及宿舍楼区域卫生的维护工作;


5.2服务期限:1年;


5.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

3、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高层会议室。


3、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7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会议室。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4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6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 〔2026〕2号文件。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2号)规定标准计取(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后期不因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调整而变更采购代理服务费。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bjzbcg80@163.com

联系人: 高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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