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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2026招标公告:平顶山市新华区继红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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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平顶山市新华区继红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省份:河南

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N-2026-018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继红小学教学楼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0000.00元

5、采购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进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7、设计周期:30日历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0、合同履行期限:签订设计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4、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有效查询结果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均需验原件,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3、逾期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邮 箱:gxzb1688@163.com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50093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