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吉沙县人民医院绿电服务项目
英吉沙县人民医院绿电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XJJY(Z)2026-07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一、招标条件
本英吉沙县人民医院绿电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工商业用电估算金额600万元,最高限价:0.249元/度,招标人为英吉沙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文件依据本院二级综合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编制。我院ICU、手术室、检验科等重点关键科室用电为一级负荷,必须实现24小时不间断可靠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约1200万千瓦时,约定年度绿电消纳比例不低于50%;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和社保凭据,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近一个月的,零申报需加盖税务局印章或磋商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核实);
7、投标人应在新疆拥有合法售电经营资格,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在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公示,承诺,注册,备案,缴纳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程序,具备开展电力交易的购售电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新疆交易中心有效期内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险)证明文件或有效的入市注册相关证明材料;
8、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或以邮件形式报名获取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