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化储架管理服务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化储架管理服务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 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化储架管理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733-26165420 )进行公开 招标。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采购内容
2 . 1本次采购旨在择优选取10家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信誉良好的金 融机构作为入库管理人,为后续各期储架项目提供专业、高效的全流程管理服务。
2 .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及要求。
3. 合格投标人
3. 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具备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 机构核准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或银行间市场资产支持证券( ABN) 主 承 销 商资格, 或资产支持计划(中保登保险 ABS) 受托业务资格。
3.2 截至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 被列 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行业黑名单。
3.3与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4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仅允许证券公司和其体系内100%控股的具有资产证券化业务牌照的资 产管理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3. 1、3.2、3.3、3.4、
3.6条全部资格条件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2)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总价中的所占金额比例, 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个成员为“牵头人” (即主供应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或者两个成员共同
提交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保证金由哪个成员提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 力。
(6)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 标将被否决。
(7)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 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供应商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
3.6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11 月 5 日 至2026 年 11 月12日9时至16 时。
4 .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6时,招 标 文 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1月26 日 0 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