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四办文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四办文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DZCG-202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四办文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9000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四办文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机关事务中心四办文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 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人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近六个月内(指 2026 年 05 月一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六个月内(指 2026 年 05 月一至今)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响应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可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后查询信用记录截图。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漯河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