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推荐: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雪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36610.00元,招标人为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若高速全长293.647km,全线设置4座隧道、227座桥梁、4处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山区、罗布泊戈壁地区,属于高寒高海拔路段,区域极端最低气温可达-20℃以下,局部路段积雪堆积厚度最高达1m,红柳沟、石头沟为暴雪、路面板结硬冰、风吹雪高发路段,近年区域降水量逐年增多,冰雪灾害频次及处置难度持续上升,该路段作为进出疆重要通道,货车占比高,冰雪灾害引发的通行阻滞影响范围大,常规设备难以适配高寒戈壁、厚层板结冰、持续风吹雪工况,作业效率有限,无法满足长距离、不间断应急抢险保通要求,为冬季保通,提升路段冰雪灾害处置能力,保障路网通行安全稳定,拟实施本次除雪设备采购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雪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交新疆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除雪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招标设备生产和销售资质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2生产能力专项要求:具备招标设备生产能力,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满足供货需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车辆工信部公告证明》;投标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三年内(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显示认证证书状态为“有效”。免费质保期最低要求为2年,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延长免费质保期(若投标时承诺免费质保期年限多于2年,合同签订时按投标时承诺年限签订)。提供一份2024年至今具备CMA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重型除雪车或高速除雪车型式检验报告扫描件。
3.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11月至今)至少有1份重型除雪车或高速除雪车供货业绩,至少有1份的供货业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可优先提供与中国交建工程项目的合作业绩)。投标人同步提供供货合同对应项目已开具的销售发票清单、银行收款凭证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发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真伪查验,附上相应的查验截图。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求投标人签订信用承诺书、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一份重型除雪车或高速除雪车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同时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商同时参与投标不接受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8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应知晓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应满足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单位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投标人须保证本次采购的采购单位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法人、高管、董事、监事等)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11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4.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4.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将下述文件加盖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文件清单如下;①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所代理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扫描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采购项目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须为加盖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加盖鲜章,以上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报名成功以邮箱回复邮件为准,资料不全或逾期发送将导致报名不成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11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