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项目
1.2项目编号:FW012026JJ006275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617000.00元(不包含税,包含租赁期间机械保养维修费,操作人员的工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设备租赁期间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承担)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服务内容:市区项目用吊车等机械租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1.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或合同金额履行完毕
1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已完工程量须经双方共同确认方可有效,租金按季度结算,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持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的租赁承认单及机械台班结算书办理结算付款,采购人一次性付清。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iygcg.com)
1.11其他:1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为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2.3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吸污车租赁业绩一项(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须提供以下承诺,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可先供货后结算,可接受采购人任何形式的付款方式(包含承兑汇票)。
②供应商保证出租设备满足国家相关要求以及现场使用要求,运行状态良好无故障,如进场设备无法使用,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③供应商成交后保证为采购人提供7*24小时服务,及时响应采购需求,如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机械出租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④供应商保证所开具发票正规合法,符合要求,如提供虚假或虚开发票,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
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2000.00元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17时00分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缴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6年11月6日9时00分
6.4响应文件上传要求: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