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众源分拣中心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武汉众源分拣中心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武汉众源分拣中心车辆租赁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武汉众源分拣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1.2采购人:武汉众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武汉众源积极响应江岸区教育局号召,推动公司创新跨越式发展。为快速抢占市场份额,响应学校食材供应,确保食材供应的高品质和时效性,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车辆租赁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租赁、保养、保险、维修、磨损费、使用费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8.948万元(含税)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R一家E_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需求,暂定租赁车辆为7辆厢式冷藏车分别为4辆3.1m(新能源2辆:燃油车2辆)、3辆3.7m(新能源2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2.3服务期限:一年(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约定):2.4服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具体由招采人指定):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3.1.2资质要求:无;3.1.3财务要求:无;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一个类似项辆;燃油车1辆),业务开展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车型的选择和数量的增减;格;各标段划分情况:1;执照或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租赁或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或配送服务;且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车辆租赁项目):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其他要求:无。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
5.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