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2026年公告)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询比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株洲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3万元,招标人为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横包1:528000元(单台132000元),包2:290000元(单台145000元),包3:85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柴油双排座栏板货车4台;(002)包2:柴油皮卡车型2台;(003)新能源多用途乘用车
(MPV)1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柴油双排座栏板货车4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利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利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 登记证五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
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 登记利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002包2:柴油皮卡车型2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利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利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 登记证五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
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 登记利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003新能源多用途乘用车(MPV)1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 登记证五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
件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 登记制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