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告)凤凰岭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年公告)凤凰岭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2026-C2-00024-HJZB)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一、招标条件
本凤凰岭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164.44222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凤凰岭片区现有照明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在建筑外立面及周边景观区域合理布设投光灯、瓦楞灯、轮
廓灯等亮化灯具, 同步对现状公厕外立面开展翻新整治,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凤凰岭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凤凰岭照明系统改造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道路照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①时间: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授权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 (B证)复印件。②网上获
取。竞标人必须于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获取的材料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未授权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3)报名费转账底单)发送至邮箱,同时邮件需注明所参加竞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所竞标段、竞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扫描件。如未能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而造成无法联系竞标人或竞标采购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采 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15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将所投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邮箱:zbcgguo5588@163.com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760104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