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项目-2026-2027年度招标公告
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产一切险保险项目-2026-2027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财产保险项目(ZMJT-BX2026),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估算价为:10万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招标方指定地点。
2.2服务期:一年。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最新规范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市城市照明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的财产一切险,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5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1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信用报告中不得存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或网址截图加盖公章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4社保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26年4月至2026年9月投标人为投标授权委托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1.6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三者缺一不可);
3.2承诺书(提供下述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2.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2申请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承接相关业务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2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5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2.6投标人应承诺拟投货物如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3.2.7投标人应承诺所供货物应质量可靠,没有出现过被本项目招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退货的事化 -·.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单位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3.2.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投标人需承诺将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出现的各种不利情况,并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及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上午09:00到2026年11月06日下午17:00
获取方式: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上午09:30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