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TZB2026N33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6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肺功能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的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 80% 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不是参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投标人须提供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若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