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信银行南宁分行2026-2027年专项债发行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6-NN-000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入选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债发行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采购预算:24万元。
3.控制价:单价控制价(含税):2900元/个;总价控制价(含税):24000元。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业务需求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司法机关颁发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或者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提供财务报表);(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须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及以上),含环保罚款;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www.Zxgk.court.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以上三项内容的网站查询截图);(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6.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7.未处于被招标人总、分行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8.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09日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