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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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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1-04-04E-2026-D-F-E30413)以公开谈判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对供应商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1-04-04E-2026-D-F-E30413

三、采购内容:

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服务期限:

本合同签订之后的2026_年12_月_26日至2029年_12_月25日。

(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国央企除外),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七)供应商须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八)供应商在合同期内,不得参与“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邮政采购一体化平台”上中国邮政电子采购平台运营支撑服务以外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或代理投标/响应活动。

(九)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216万元/年。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1)     招标文件费用为0元,平台使用费人民币400元。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30:00(北京时间)前,

(二)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供应商须于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00:00-09:30:00(北京时间)。

(三)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响应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联系人: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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