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HHZC-20260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7000000万元,采购人为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政法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HZC-202606013、最高限价:视距内6500元,视距外11200元,单价限价合计:17700元;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4、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参训单位人员全部完成培训且乙方配合其完成结业考核、核发结业证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市邗江区2026年度政务无人机操控员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磋商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服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4时00分到2026年10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本项目接受线上报名,外地供应商可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报名(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原件交付代理人员)(电子邮箱:bjzbcg80@163.com,邮件标题请备注: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4日14时30分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供应商自行勘察。2.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受四川省减灾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无人机集群作业灾后损失快速评估场景验证项且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YY-CD.CS-2026092801
2.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集群作业灾后损失快速评估场景验证项目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采购预算:32.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无人机集群作业灾后损失快速评估场景验证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省减灾中心/四川中科远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09:0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注:
①供应商确定参与本项目须通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报名时无须使用数字证书,入驻成功后即可参与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时将响应文件盖鲜章上传;
③供应商交费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下载采购文件。
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4: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4:00(北京时间)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