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陆国信中招招投标服务平台,希望能给您带来更多的商机!
客户咨询:010-60868695 客服信箱:zbcgchina@163.com
国信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国信招投标旗下平台
咨询热线
010-60868695

货物招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22
1 次浏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_NM260120/01,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747-2660SCCNM052)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综合物业服务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选聘1家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

2.2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招标人下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安分行综合物业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车辆驾驶服务、职工食堂服务、保洁服务、电力服务、会议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3报价方式及最高限价:

单价报价及总价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67.681427万元/一年,803.044280万元/三年。

2.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5服务地点:兴安盟全辖。

2.6项目预算:一年预算金额为267.681427万元,三年预算金额共计803.04428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①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202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①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③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查询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或不清晰则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3.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书)

3.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暂停合作、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提供承诺书)

3.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承诺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9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

3.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3.11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2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需提供营业场所照片及房屋使用权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投标人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并对该房屋具备使用权;

3.13投标人需具备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服务过的办公楼类物业服务管理经验且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车辆、水电、会服、食堂等五项服务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在同一合同体现或在不同合同中体现,但五项服务内容必须全部提供。

注: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体现签订日期、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

3.1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建设银行兴安分行要求办理或协助建设银行兴安分行办理(或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3售 价:平台使用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打开平台登录页面,点击【常用文件】菜单,在常用文件页面中找到投标客户端。下载后,按照软件提示完成安装操作。安装完成后,投标供应商可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客户端的使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