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宁 区 天 山 中 医 医 院成 本 核 算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长 宁 区 天 山 中 医 医 院成 本 核 算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 招 标 编 号 :Z3101002835002705001)
项目所在地区: 上 海 市
一 、招 标 条 件
本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7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市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001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 1在近三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 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10时30分到2026年10月2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详见下文
五 、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1 1 月 0 3 日 1 3 时 3 0 分
六 、开标时间: 2 0 2 6 年 1 1 月 0 3 日 1 3 时 3 0 分
七 、 其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用户委托,现就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 商采购,现邀请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参与。
一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鼓 励 环保产品、 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3.2 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 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成本核算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Z3101002835002705001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 算 金 额 ( 元 ) :97.00 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元):97.00 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 :
(1) 概况:本次招标拟为长宁区天山中医医院提供成本核算系统建设。
(2)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至2027年11月30日。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的, 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自然人的 ,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 然 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 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企业公章, 授权书上必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以上证照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需递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请携带现金,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 完 整 、有 效 、 一 致 ,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 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10:30- 16:30,报 名单位持第三条“ 领取磋商文件需递交资料”前来购买,
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600元/份(需携带现金),售 后 不 退 。
四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日(周 二 ) 下午13:3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统一通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