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7
100 次浏览
(招标编号:[2026]第11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461.30万元,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泓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兄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对南康区产业园区现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建设储能站。利用园区屋顶总建筑面积423098.43m2,安装540w单晶硅组合计85185块,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6.00MWp。储能站租赁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3000m并将进行改造,储能站规模为130MW/260MWh,并设置120kW充电桩60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请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
七、其他
2.项目概兄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康区。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47461.3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招标规模:本项目对南康区产业园区现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建设储能站。利用园区屋顶总建筑面积423098.43m2,安装54OWP单晶硅组合85185块,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6.00MWp。储能站租赁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3000m2并将进行改造,储能站规模为130MW/260MWh,并设置120kW充电桩60个。
2.6计划工期:约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至2028年11月9日
(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台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
3.4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具有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委托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3.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证明时段:2026年4月~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包含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证明时段:2026年4月~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地区,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两险合并实施的政策文件依据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的要求: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不含开标当月,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6年4月到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8省外进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省外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安全员(不少于2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461.30万元,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泓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兄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对南康区产业园区现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建设储能站。利用园区屋顶总建筑面积423098.43m2,安装540w单晶硅组合计85185块,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6.00MWp。储能站租赁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3000m并将进行改造,储能站规模为130MW/260MWh,并设置120kW充电桩60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请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
七、其他
2.项目概兄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康区光储充清洁能源一体化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康区。
2.3招标规模:本项目建安费约47461.3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招标规模:本项目对南康区产业园区现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建设储能站。利用园区屋顶总建筑面积423098.43m2,安装54OWP单晶硅组合85185块,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6.00MWp。储能站租赁一层厂房建筑面积23000m2并将进行改造,储能站规模为130MW/260MWh,并设置120kW充电桩60个。
2.6计划工期:约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0日至2028年11月9日
(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台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
3.4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具有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材料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委托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3.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五险一金缴纳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证明时段:2026年4月~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包含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社保证明;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证明时段:2026年4月~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的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地区,投标单位需提供当地两险合并实施的政策文件依据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养老保险的要求:须提供开标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不含开标当月,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时间为2026年4月到2026年9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若投标单位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退休不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8省外进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省外来赣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及《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土建专业)、质量员(土建专业)、安全员(不少于2人)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