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6年最新公告: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XTJY20261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211497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2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供应商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湘潭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湘潭市
七、其他
受 湘潭大学的委托,对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XTJY2026100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名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整包 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1项 882114.97元 882114.97元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标的的主要需求
技术和服务要求 合同条款
湘潭大学南苑食堂负三层及外墙翻新改造项目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要求进行保修。
3、其它技术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工期及付款方式
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合同工程。
2、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进度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十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报告,经维修部门初步审核,审计部门审计,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存档后十个工作日内,凭国家规定税务发票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履行保修责任后一次性付清。
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注明是否有可能变动) 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2供应商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供应商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承诺函;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湘潭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的纸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湘潭市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