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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环南昆山 — 罗浮山镇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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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环南昆山 — 罗浮山镇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从化区环南昆山 — 罗浮山镇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01.16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从化绿农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从化区环南昆山 — 罗浮山镇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从化区环南昆山 — 罗浮山镇材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暨美丽中国河湖源头生态修复示范二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人代表联合体授权)参加投标的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或②项: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专业乙级(含乙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提供对应施工范围资质,联合体整体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的要求。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 “证照分离” 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④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委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持有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施工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设计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勘察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备:工程勘察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确定。勘察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的,需提供资格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勘察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5)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委派)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运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委派)须具有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艺师或高级农业(项目)管理师相关证书。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委派)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注:除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由 6 家组成 [勘察单位不超过 1 家、设计单位不超过 2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2 家、运营单位不超过 1 家],应以承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即牵头人,下同),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多于 1 家,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牵头单位。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运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以上人员截止投标前近三个月(2026 年 8—9 月),有效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的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相应单位(含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缴纳。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为无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注:未在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高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