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JZ(招)-2026-5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为承包经营服务,无财政采购支出,年度营业额预估约 200 万元/年(据实结算),3 年合计约 600 万元。/,招标人为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承包经营服务,无财政采购支出,年度营业额预估约 200 万元/年(据实结算),3 年合计约 6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QJZ(招)-2026-57
2.项目名称: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为承包经营服务,无财政采购支出,年度营业额预估约 200 万元/年(据实结算),3 年合计约 600 万元。
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餐饮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校园服务水平,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与就餐权益,根据省级政府采购法、按照四部门最新规定相关制度要求,拟对第三食堂经营权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聘具备资质、信誉良好、运营规范、能满足师生需求的餐饮专业餐饮企业作为承包方。确定 1 家承包单位为第三食堂承包经营服务商,项目服务期为 3 年,合同执行一年期满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定,评定合格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限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项目预算约 200 万元/年(最终按实际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注:①本项目共计 1 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可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 3 年,合同执行一年期满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定,评定合格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限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7.项目地点: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中学。
8.质量要求:食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卫生质量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和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供应的食材安全、卫生;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票证齐全、手续完备,并满足投标人的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审单位; 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投标人须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到的信息记录不再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至今)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2.2(1)须提供 2023 年至至今任意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投标人从成立日期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2)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3)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序号(1)、(2)、(3)任选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需提供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缴纳税款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纳税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2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需提供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5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是指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依据《云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认定)。(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 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6.2 投标人(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6.3 投标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包含餐饮服务类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3 投标人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制度,所有服务人员发现一切问题均有责任向招标人自行处理。(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2.5 具备提供清真餐能力或回族供应商承诺(含清真食材采购渠道、厨师加工及配送确认)。(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 年 10 月 0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①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查):(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5)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后留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资料,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包含餐饮服务类项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将原件扫描成图片加入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可将文件费用转账至代理机构要求的账户,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或邮寄发出,(邮寄发送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费用 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