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医院总务库房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光山县人民医院总务库房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光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光山县人民医院总务库房物资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人民医院总务库房物资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DGX-HENZB-2026055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光山县紫水大街与天赐路交汇处东北180米光山县人民医院;
2.2采购范围:光山县人民医院总务库房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2.3包目划分及单价:1个包段;单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
2.4预算价:本项目为单价采购、按需采购,服务期内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各项货物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清单;
2.5服务期限:三年(年度合同到期后经院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交货期:自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
2.7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供货及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近3个月任意1个月证明);
3.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答截止日有效(含当日)且查询信息结果的网页截图上需显示查询时间;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方式:投标人可以到指定地点或者以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采购公告中附表1)。
4.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09—12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3地址:信阳市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4.5报名时委托人须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原件
③本项目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报名时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