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AZC‑2026‑08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
一、招标条件
本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沙湾市金沟河镇沙河子村集体经济组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主要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沟河镇沙河子村沉砂池围栏、道路砂石石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 10时00分到2026年10月13日 19时30分
获取方式:通过邮箱发送。投标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二份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资料不全,扫描件不清晰,不予受理,开标时将报名资料加盖鲜章的纸质版一式贰份携带至开标现场。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