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产教融合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产教融合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YZC-CS-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产教融合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425395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职业教
育中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联动《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中的“开放共享”和“
产性实训”要素,按照企业真实作业环境,对校内无人机组装与调试、飞行训练实训基地进
行升级改造,校企合作开发典型生产性实训项目,面向区域内学校和企业开放共享产教融合
实践中心,实现实训资源高效利用。该基地既支撑“岗课赛证”课程教学,又承接企业技术
培训与技能鉴定,与“园中校”“企中训”形成空间互补,成为专业群产教适配的重要载体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产教融合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产教融合提升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须具备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木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意,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
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根据开标当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
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注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
(8)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
(9)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获取文件。
售价:3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参加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