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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招标公告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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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采购计划-[2026]-02494号-CG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己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舒兰市人民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1标包:

(002)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2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1标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

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还须提供报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

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002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2标包)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494号-CG01

项目名称: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

预算金额(元):1600000

最高限价(元):122000,147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1

标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2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超声诊断系统配套探头1台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舒兰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项目(一标段:医学影像诊断资源共享中心)2

标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147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三维成像系统(DSA)1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二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产品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还须提供报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标项2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

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上证件中为备案制度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相关备案凭证需在投标阶段按照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其在合同签订时出具相关备案凭证。若已取得相关备案凭证的可附相关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

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09: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