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2026年度招标)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SY2026-9-1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5.38万元。招标人为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553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只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成立之日起向开户行统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中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企业成立的,则不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部门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开户银行缴付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缴纳证明的相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缴存专用收据或开户银行缴付(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新设机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截至评审单位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评审时统一提供的信誉信息。若供应商弄虚作假被核查属实的按虚假应标处理。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分竞争。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报名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全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均有效期内,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到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教育用地挡土墙项目
项目编号:YNSY2026-9-10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均可确定
预算金额:¥2553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招标控制价:¥2553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叁仟捌佰元整)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范围:新建挡土墙2807.39立方米,排水沟528.00米及部分挡水板,236米围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地点:双江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已见公告。
二、磋商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原件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两年的,只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成立之日起向开户行统计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中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企业成立的,则不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务部门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开户银行缴付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缴纳证明的相关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缴存专用收据或开户银行缴付(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新设机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 截至评审单位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负责查询。评审时统一提供的信誉信息。若供应商弄虚作假被核查属实的按虚假应标处理。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个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分竞争。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报名后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内容不全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单位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均有效期内,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者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申请单位,可选择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资料: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无授权委托可不提供。) 3.4 联系人方式。
地点: 4.1 现场报名位于临沧市临翔区 4.2 邮箱报名请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获取,500.00元。
四、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