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HS26GZ1615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DNA全自动核酸纯化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选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参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磋商: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0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4时30分
七、其他
详见附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zhaobiaobu86@163.com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钱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 箱:zhaobiaobu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