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立山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C-ZC202606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立山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0万元,招标人为鞍山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立山分中心约7000㎡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实施维修、更换、拆除及恢复工程,包含设备供货、安装、拆除、线路调试、竣工验收、破损装修修复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立山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立山分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8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0月0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七、其他
1、领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传至邮箱,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未发送材料并电话确认,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邮寄时必须在外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合理安排邮寄,具体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响应文件由顺丰快递送至指定的响应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代理公司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