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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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湖南
项目概况
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622HN0116
项目名称: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542.21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标的名称: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项
标的预算:448542.21元
最高限价:448542.21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在长沙市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项目概况
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30-2622HN0116
项目名称: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542.21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标的名称:浏阳院区室外场所翻新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项
标的预算:448542.21元
最高限价:448542.21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处于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3)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在长沙市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